公告遠傳:說明104年1月3日經濟日報對本公司之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01-04 20:22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1/032.公司名稱: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頂新星光打包賣 吸引四買家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之任何重大投資計畫,皆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相關規定辦理,並於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辦理公告。對市場傳聞及報導,本公司目前沒有評論。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個股信息】千方科技牽手華為合作交通信息化業務下一篇拍檔:新增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且達該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