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1/032.公司名稱: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頂新星光打包賣吸引四買家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之任何重大投資計畫,皆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相關規定辦理,並於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辦理公告。對市場傳聞及報導,本公司目前沒有評論。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