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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電: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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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晶電:澄清媒體報導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02

2.公司名稱:晶元光電(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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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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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報導內容:

...台積傳將出售資產並擬入股晶電.....

7.發生緣由:

上述報導係該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秉持一貫之政策,對於此類報導均不予評論。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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