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電: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2 12:22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02
2.公司名稱:晶元光電(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版)
6.報導內容:
...台積傳將出售資產並擬入股晶電.....
7.發生緣由:
上述報導係該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秉持一貫之政策,對於此類報導均不予評論。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供應風險與需求疲軟拉鋸 油價短線震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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