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公告本公司註銷買回股票之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事由:本公司依法註銷買回股份四千萬股。
說明:一、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於民國(以下同)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起至九十九年五月六日止,於集中交易市場第十九次買回股份四千萬股,並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五月十二日金管證交字第0990025440號函規定,將逾期未轉讓員工部分,向經濟部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本案業經經濟部一○二年六月十八日經授商字第10201113280號函核准註銷庫藏股減資變更登記。
二、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6,160,002,580元,計發行股份3,616,000,258股,經董事會決議註銷買回股份40,000,00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5,760,002,580元,計發行股份3,576,000,258股。
三、本次上市股票計四千萬股之註銷完成日期訂於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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