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茂科技:鄭世杰董事長違反證券交易法案第二審獲判無罪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台灣高等法院96年度金上
重訴字第99號,被告鄭世杰
2.事實發生日:102/09/0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就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鄭世杰前遭台北地方法院
檢察署起訴非常規交易而違反證券交易法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前於96/10/01一審宣判
鄭世杰董事長無罪。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嗣於96年10月間就前開判決提起上訴,案經
台灣高等法院於今日(102/09/03)二審宣判無罪。
4.處理過程:不適用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