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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2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08,920,326元,每股配發0.9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支票處理費由股東應發股利中扣除。
二、經本公司102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茲訂定
除息交易日:102年7月5日
除息基準日:102年7月13日
最後過戶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7月9日至102年7月13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102年7月8日(星期一)下午16時3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以憑分派現金股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統一辦理過戶手續。
三、現金股利採匯款及支票方式發放:
預訂102年07月30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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