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福:公告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2/08/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黃武雄、副總經理林喬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經理人 公司名稱 擔任職務
總經理 黃武雄 力麗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副總經理 林喬濱 力麗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追溯自102年6月20日起,至解任日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黃武雄董事長、
林喬濱董事迴避後,其餘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