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軒:澄清有關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20及經濟日報C3
2.報導日期:102/06/19
3.報導內容: ----下半年業績將較上半年成長五成。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此為媒體參酌公司股東會之營運報告內容及營
運規則所推估,非本公司發佈之新聞,故不予評論,一切資訊以本公司公告申報為準。
6.因應措施:依證交所要求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