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亞: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6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538,773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45,387,73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整股
,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其放棄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者,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資本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增資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
增資配股基準日辦理配發。2.若俟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而影響流通
在外股數,以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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