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百和: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新增職務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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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鄭森煤:董事長 (2)鄭國火因:董事 (3)鄭智瑜: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鄭森煤董事長擔任印尼百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鄭國火因董事擔任無錫百宏置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
(3)鄭智瑜董事擔任印尼百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鄭國火因: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鄭國火因董事擔任無錫百宏置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無錫百宏置業管理有限公司:無錫市錫山區安鎮街道東興路19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無錫百宏置業管理有限公司:商業用房屋經理管理、房屋策劃諮詢及商業規
劃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為本公司採權益法之間接轉投資事
業,對本公司經營有其必要性,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不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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