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創新:媒體報導澄清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
2.報導日期:102/03/27
3.報導內容:中時電子報102年3月26日報導:潤泰全球及潤泰創新會計團隊
上周正式進入威寶電信展開實地查核。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一、本公司並無投資、入主威寶電信。
二、本公司轉投資皆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規定辦理。
三、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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