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發改委下放權限,企業債預審由省級單位負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29 13:24
精實新聞 2013-08-29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發改委表示,未來將下放權限,強化責任,地方企業發債的申請預審工作,將委託至省級發改委部門負責。作為地方發債企業,將按程式將發債申請材料報送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應於15個工作日內完成預審工作。
發改委指出,按照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管同步加強的原則,將定期對各省區市的預審工作質量進行抽查,對預審質量不高的地方加強督促指導,必要時可收回其預審資格。
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加透明度、規範運行程式,發改委將加快建設企業債券「在線審核系統」,加快建立全國企業債券管理工作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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