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6/17
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取得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檢送
(中華民國102年6月13日證櫃審字第1020013722號),經濟部工業局
核可之「係屬科技事業及其產品或技術開發成功且具市場性之意見書」。
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2/06/17收到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檢送之證櫃審字第1020013722號函文。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