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澄清大眾傳播媒體發布之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A6版
2.報導日期:102/08/24
3.報導內容:自由時報A6版「自由談」專欄主筆鄧蔚偉先生指出:「六○六億是五楊高架
的總花費,通車才四個月就裂開......負責五楊高架的工信工程,六○六億工程款,你
們從中賺了多少......(以下略)」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特此聲明並未承攬五楊高架任何區段標,
而鄧蔚偉先生除了刻意誤植本公司承攬全部五楊高架工程,其後續假設性之言論,
更意圖誤導社會大眾對本公司之視聽,此舉絕對嚴重損害本公司商譽。對此,本公司
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也特此嚴正提出澄清。
6.因應措施: 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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