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再生:因應台北廠租約到期,遷廠至楊梅二廠。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款
1.事實發生日:102/08/23
2.事件緣由:
(1)依102/7/1日董事會決議台北廠租約將到期遷廠於楊梅。
(2)台北廠遷廠至楊梅二廠,部份設備要移設至該廠,訂於102/9/1日起台北廠
停止處理作業,回收業務持續運作,待楊梅二廠完成後隨即投產。
(3)台北廠停工至楊梅二廠新設取得處理資格時程約需七個月。
(4)台北廠停工因應方案由原楊梅廠減產資訊增產家電對應。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
項目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減產後預估
家電產能 600千台 600千台 600千台 500千台
家電產量 343千台 324千台 459千台 460千台
資訊產能 1,000千台1,000千台 1,000千台 1,000千台
資訊產量 1,088千台1,140千台 994千台 669千台
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
台北廠停工對102年度營收減少預估130,930千元,佔101年度營收約14.4%,
對103年營收減少預估98,197千元。
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
7.決策過程:
(1)依102/5/24日董事會決議成立專案小組,於102/7/1日於董事會討論,
並於102/8/14日董事會中報告通過執行。
(2)於102/6/18日成立楊梅廠擴廠專案小組,負責新廠規劃。
(3)依專案小組規劃於102/9/1日台北廠停止處理作業,設備移設楊梅二廠,
102/8/23日經董事長核可後執行。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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