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鈺: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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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6/1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洽特定人之相關
事宜,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已洽定應募人:群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間關係: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1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預計私募普通股總額不超過20,000,000股,一年內預計分二次辨理。
其中第一次(本次公告)私募普通股額度不超過15,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之訂定係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
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
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兩者
孰高者訂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五成,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22元。
(3)本公司已委請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枝凌會計師就私募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
出具獨立專家意見書。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衡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及發行成本等因素,為有效降低資金成
本並確保資金籌集效率,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方式,爰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私募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2/06/11
11.參考價格:34.8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2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
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普通股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
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其餘相關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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