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政隆、陳金龍、王韋中、高升輝、許清信、摩迪投資(股)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同意解除其「競業禁止」
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2/06/11~105/06/10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02年6月11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
前提下,解除以上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高升輝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鈺門國際貿易(上海)(有)公司:董事:高升輝
(2)所羅門貿易(深圳)(有)公司:董事:高升輝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鈺門國際貿易(上海)(有)公司: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新靈路118號307B室
(2)所羅門貿易(深圳)(有)公司:深圳市福田區深南路車公廟泰然工業區201棟
4層B401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鈺門國際貿易(上海)(有)公司:國際貿易、轉口貿易。
(2)所羅門貿易(深圳)(有)公司:國際貿易、轉口貿易。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係本公司間接投資之子公司,藉以拓展業務領域。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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