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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羅門: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政隆、陳金龍、王韋中、高升輝、許清信、摩迪投資(股)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同意解除其「競業禁止」

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2/06/11~105/06/10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02年6月11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

前提下,解除以上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高升輝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鈺門國際貿易(上海)(有)公司:董事:高升輝

(2)所羅門貿易(深圳)(有)公司:董事:高升輝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鈺門國際貿易(上海)(有)公司: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新靈路118號307B室

(2)所羅門貿易(深圳)(有)公司:深圳市福田區深南路車公廟泰然工業區201棟

4層B401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鈺門國際貿易(上海)(有)公司:國際貿易、轉口貿易。

(2)所羅門貿易(深圳)(有)公司:國際貿易、轉口貿易。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係本公司間接投資之子公司,藉以拓展業務領域。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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