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8/212.公司名稱: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本年度現金股利以匯款轉帳方式發放者,原訂於102年8月21日發放,因台北地區受潭美颱風影響停止上班,將順延至102年8月22日(四)發放;另以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者,支票仍於102年8月20日寄出,特此說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