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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8月27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及民國102年02月04日董事會通過私募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發行金額每股20元,共計募集40,000,000元,業經台北市政府以102年3月20日府產業商字第10281989110號函准予備查在案。
二、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1.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25,571,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255,710,000元。
2.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20,000,000元。
3.增資後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27,571,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275,710,000元。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私募新股除受法令規定限制轉讓、流通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流通在外股票相同。
5.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 )。
6.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三、本次私募股票訂於102年4月1日(星期一)起採無實體股票方式開始發放,為有效控管私募股票流通,私募股票發放至集保公司之登錄帳戶內(非集保戶),待股票轉讓或法定限期屆滿後再行轉撥。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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