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2版火線焦點2.報導日期:102/06/073.報導內容:「…據了解,去年遭到不動產專案金檢的壽險公司包括…三商美邦人壽…等10家壽險公司,近來都被金管會陸續開出『罰單』。…」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因不動產專案金檢而被金管會開出罰單,故並無受到不能投資不動產之限制。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