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秘密收集Verizon客戶紀錄 取走百萬人通話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07 14:15
據《星島日報》報導,美國國土安全局現時引用法庭今年4月一道秘密命令,每天搜集流動通訊服務商Verizon客戶通話和通訊紀錄,估計受影響客戶達數以百萬計。他們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取走通話資料。雖然當局收集並不包括通話或通訊內容,但事件曝光後,仍引起輿論批評有侵犯私隱之嫌。
英國《衛報》周四(6日)指出,該報記者取得那道法庭秘密命令的副本,顯示Verizon「持續每天」向國土安全部提交其系統內的客戶通話和通訊資料,包括在美國境內、或者美國與其他國家之間的通話和通訊資料。
該報指出,美國早於1978年通過對外情報監視法案(Fisa),並設立Fisa秘密法庭。該法庭4月25日頒布命令給聯邦調查局(FBI),授權美國政府可以不受限地向Verizon取得那些資料,為期3個月,直至今年7月19日。
Verizon要向國土安全部提交通話雙方的電話號碼、通話開始和結束時間等資枓,但不包括通話或通訊內容。
雖然不涉及內容,但執法人員從那些資料,大概了解通話人士之間的關係,用甚麼方式接觸,以及甚麼地點接觸。這份文件首次顯示歐巴馬政府任意收集數以百萬計美國公民通話紀錄,不管通話人士是否被懷疑觸犯法例。
香港《明報》報導,美國政府自「9.11」後通過《愛國法》後,不時捲入侵犯公民權利的爭議,而今次是外界所知的歐巴馬政府首個大型民間蒐集情報行動。
《衛報》指出,美國「境外情報監督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授予聯邦調查局(FBI)的一份4月25日密令副本,首次清楚顯示國家安全局(NSA)正蒐集數以百萬計的國民通訊紀錄,涉及的電訊商客戶不論有沒有犯法或可疑行為,都成為監視對象。
密令標示著「TOP SECRET//SI//NOFORN」(意指不能向公眾披露的聯邦政府高度機密通訊相關情報資料),它讓FBI擁有「無限權力」,從頒令起至7月19日的3個月內,要求電訊商Verizon旗下的商業網絡服務每日持續提供其網絡裏涵蓋美國本土和國際電話的全部通話資料,包括用戶打了幾多次電話、通訊地點與時間,但不包括通話內容。(接下頁)
[NT:PAGE=$]
密令表明有關數據會呈交NSA,這是首次有文件顯示NSA的監察已不限於外國人。NSA章程明確禁止監視美國境內人士。目前未知Verizon集團其他固網電話與手機等通訊用戶是否也受類似監控,也未知是否涉及其他電訊商。歐巴馬政府周四承認向至少一個通訊商大規模蒐集電話紀錄,但辯稱這做法是「維護國家免受恐襲的重要工具」。
境外情報監督法庭無限制授權予NSA蒐集紀錄的極之不尋常,外界所知該法院授權搜查範圍一般直接針對諸如恐怖分子、外國特務等特定對象的電話紀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國家安全項目」的阿布多(Alex Abdo)說:「比起小布希年代沒有搜查令便進行竊聽,現政府的做法更令人不安。這項行動不僅純粹發生在國內,而且是不分青紅皂白地蒐集。沒有搜查令的竊聽活動至少是針對蓋達成員,這次卻是Verizon商業服務每個客戶。」
美國參議院情報委員會民主黨議員懷登(Ron Wyden)與尤德爾(Mark Udall)此前曾透露,政府正以令人震驚的方式,藉《愛國法》第215節來詮釋廣泛的國內監察權力,惟鑑於有關活動屬機密,他們不能向公眾交代詳情。
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專家桑切斯(Julian Sanchez)指出,美國《境外情報監督法》容許在調查境外人士期間,索取「相關」數據,以確定外籍恐怖分子,但政府愈來愈多地濫用「相關」這個理由蒐集大量數據,「倘若某個美國人的電郵含有外國勢力或人士的資料,便屬於『相關』」。
香港《文匯報》引述《衛報》消息指出,美國政府一直辯稱收集的通話數據儼如寫在信封面的資料,不屬私人資料。不過上訴法院曾指全球定位系統(GPS)數據反映民眾生活習慣,稱得上私隱。關注組織美國「電子前線基金會」(EFF)認為,當局掌握元數據能了解用戶的社交圈子,定位資料令畫面更清晰。今次美國國家安全局(NSA)醜聞料掀起社會一場私隱定義討論。
元數據包括撥出及接聽通話的電話號碼、手機獨一無二的編碼、每次通話的時間及長度,以及通話時所處位置。早前歐巴馬政府搜查美聯社記者的通話紀錄,就是涉及元數據。美聯社社長普魯伊特表示,元數據或多或少披露採訪新聞的秘密消息來源,令政府掌握以往不知道的美聯社運作及記者活動。
據稱NSA此舉純為搜集數據,而非分析個別人士的行為,但事件再揭露政府可借「高度機密」理由,輕易監視目標。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