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上海期貨交易所周四披露,該所第二屆理事會第31次會議審議通過新修訂的《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調整了有關持倉梯度保證金和時間梯度保證金的條款,完善了期貨公司會員的比例限倉制度。
在持倉梯度保證金方面,上期所根據各品種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區間主力合約平均持倉情況的測算,調整了銅、鋁、鋅、螺紋鋼和天然橡膠5個品種的持倉梯度保證金基準值,並相應調整各梯度間距。
在時間梯度保證金方面,一是簡化隨時間梯度加收保證金的梯度設置,將原有的6檔和5檔統一下調為4檔;二是降低臨近交割月的保證金水平,將“交割月前第一個月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設置為10%,將“交割月份第一個交易日起”設置為15%,將“最後交易日前兩個交易日起”設置為20%。
本次修訂還將期貨公司一定持倉規模以上比例限倉的數值擴大到25%,並在所有品種上進行了統一。由於限倉的基本對象主要是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期貨公司經紀業務原則上放寬限倉。(J02)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中國網 (http://www.finet.com.cn) 或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
FINT[PFSTBMX,51,52,5203,56,57,5710]
X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