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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歐盟財長將於本月晚些時候討論的一份草案檔案顯示,在銀行重組或清算期間分配損失承擔的過程中,歐盟計劃向個人居民和小型企業的銀行存款提供優於大型企業的額外保護。
這份銀行業復甦和清算指導原則草案檔案顯示,超過10萬歐元的企業存款將率先承擔損失,然後才是自然人及小型企業(雇員少於250人、年營業額低於5,000萬歐元、或年度資產規模低於4,300萬歐元)的無擔保存款。
草案稱,給予個人和中小型企業存款優於大型企業存款的額外保護是合理的,因為前者評估其存款銀行健康狀況的能力要弱於後者。低於10萬歐元的存款將最後承擔損失。這一“特別關照”將降低設立存款擔保基金的必要性。
指導原則尋求在投資者和債權人之間分配破產銀行清算或重組的成本,降低對動用納稅人資金救助銀行的必要性。歐盟各國代表正研究制定一個共同框架,以規範問題出現時清算受困銀行和債權人“自救”的方式。一旦財政部長就新規達成一致,他們將與歐洲議會進行磋商。(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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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5,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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