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勝光電: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主管機關核准日期:20100118
預定發行單位總數:880
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之股數-股:1000
預定發行總數-股:880000
預定發行總數占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07500
認購股份種類:普通股股票
發行公司履約方式:新股
備註-1:
備註-2:
備註-3:
發行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對股權可能稀釋之情形:全數轉換後股本將增加8800仟元,對股東權益稀釋約3.85%。
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兩年後才能分期執行,尚不至於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限制條款之內容:屆滿2年可行使認股比例50%,屆滿3年可行使認股比例75%,屆滿4年可行使認股比例100%,
發行及認股辦法之內容:分次發行,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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