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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3年6月3日電 /美通社/ -- 泰邦生物制品集團 (即中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納斯達克交易代碼cbpo)宣布,今日上午收到關于本公司個人股東陳小玲女士名下的本公司股份的權屬爭議訴訟(“股權訴訟”)代表訴訟中原告方的香港律師事務所的知會函。
根據該知會函,原告方已經于上周五2013年5月3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取得禁制令,禁止陳小玲處置、押記、抵押、質押、轉讓、使其價值減少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其名下所有5,362,624股或其部份之的本公司股份。根據原告律師,該禁制令的效力將直至香港高等法院做出進一步的決定,而法院巳經將2013年6月7日定為就此作進一步聆訊的提訊日。原告律師也提到他們已經在上周五禁制令頒發當日通知了被告方的律師和已公告決定收購陳小玲名下近半數股份的深交所上市公司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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