祺驊: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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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一○二年六月十一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股東股息紅利14,76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4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二年七月十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5692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祺驊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3.CD01040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4.CH01010 體育用品製造業。
5.F401010 國際貿易業。
6.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新台幣伍億元整,分為伍仟萬股,登記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46,000,000元,分為24,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0股),計普通股24,600,000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德興路231號。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自一○○年五月二十八日至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止。
(七)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
1. 此次無償配發新股預計發行普通股1,476,000股,每股面額10元;依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各股東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6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後湊成一整股配發,不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部份,則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一律按票面金額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 本次股東股息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60,760,000元,分為26,0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 02-23611300)
(十一)增資股票於102年08月30日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各股東。
三、茲訂定一○二年七月三十日為除權交易日,一○二年八月五日為配股暨增資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二年八月一日至一○二年八月五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102年7月31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 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
四、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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