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華:01/09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1/09
2.公司名稱: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代理,自105年1月9日起,繼續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05年1月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
、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
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
博愛路17號3樓,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
話:(02)2381-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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