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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碩電子:修正100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報告意見為無保留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3/12

2.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上市審查準則第12-1條第2項第3款規定,申請上市時101及100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

查核報告意見應為無保留意見,故100年度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增加查核其他會

計師之查核過程後,重新更正其查核意見為無保留意見報告書,且未對報表及數據有

任何影響。

6.因應措施:列入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報告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修正本公司100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報告意見為無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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