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育嬰假併退休年資?勞工怒吼應一視同仁
鉅亨網新聞中心
立法院27日初審公務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其中朝野立委達成共識,同意在公務員連2年考績丙等,或10年內拿3個丙等的情況下,未來都可能納入資遣條件中。另外台聯立委黃文玲提案,鼓勵公務人員生育,育嬰假留職期間併入公務員退休年資計算。但此舉引發質疑,「如果只有公務員有而勞工沒有,會有很大問題」。
台灣的生育率是全球倒數第一,除了已屆適婚年齡的男女晚婚之外,生育時間愈來愈晚及數量愈來愈少,都是台灣目前面臨的人口問題。政府單位除了呼籲民眾積極生育外,各縣市政府也都推行獎勵政策,只是不少一般上班族擔心,孩子生下後包括一連串的照顧問題,民間企業一旦請假育嬰的時間太長,恐遭解雇的命運。
政府為了推動生育,除了希望針對公務人員先做起外,台聯立委黃文玲提案,公務員育嬰留職期間,可併入公務員退休年資,朝野立委支持。對此銓敘部長張哲琛允諾研議,但也認為如果只有公務員有而勞工沒有,將會引發極大反彈,更添加勞工的不滿。目前公務員和勞工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大致相同。
但對於立委提案將育嬰留職停薪併入退休年資計算,有公務員表示「沒上班卻計入退休年資很奇怪!」勞工則認為軍公教應與勞工一體適用,如果只限於公務員,勞工會更加反彈。張哲琛強調,育嬰留職停薪無論是軍公教或是一般勞工,都應該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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