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電醫:更正本公司私募專區『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5/27
2.公司名稱:紅電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補充說明,更正如下
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更正前:獨立專家國泰綜合證券提出辦理私募必要性及
合理性之評估意見如下
更正後:“本次辦理私募案件將可能涉及經營權變動,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洽請”
獨立專家國泰綜合證券提出辦理私募必要性及合理性之評估意見如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請參照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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