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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2/05/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億模塑膠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8476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991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468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59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為持續支應孫公司億模業務擴張需求,擬於億模於102年6月3日償
還完畢美金100萬元之借款後,再由子公司ESTEEM KING LIMITED
續對其資金貸與美金350萬元。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665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156
5.計息方式:
將依照ESTEEM KING LIMITED之資金成本及金融市場狀況
與億模另行議定之。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日前全部償還完畢。
(2)日期:
依動撥日起算六個月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459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7.4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2.前項金額依公告日前一營業日(102.5.24)台灣銀行即期平均匯率(29.91)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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