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隊:本公司完成伊凡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現金增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8/06
2.公司名稱: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102年6月19日董事會通過參與伊凡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案,
第一次增資已於102年6月21日完成,投資金額為新台幣八百五十五萬元整,
投資後本公司對該公司投資金額為新台幣一千四百二十五萬元整,持股比例17.81%。
二、第二次增資於102年8月6日完成,依原對該公司持股比例進行投資,
投資金額為新台幣六百四十二萬五千元整,投資後本公司對該公司投資金額為
新台幣二千零六十七萬五千元整,持股比例為17.23%。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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