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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寶:公告本公司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凱美(5317)增加達1%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8 17:44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

(1)公司名稱: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已發行股份總額:136,389,469股

二、取得人資料:


(1)公司名稱:智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及持股比例:

16,199,000股,11.88%

(3)本次公告持股總額及持股比例:

18,030,000股,13.22%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104年08月28日起至104年09月08日,

經由集中市場買賣,合計共增加1,831,000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持有

六、預計於一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與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依合理之股價持續買進

七、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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