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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5/20
2.公司名稱: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誤植102年已上傳之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第30頁”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
表”-修正條文第七條。
(2)更正前之修正條文如下: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其中陸佰萬
股保留供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
(3)更正後之修正條文如下: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其中捌佰萬
股保留供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102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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