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纖:公告本公司負責人接獲最高法院判決書乙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王貴賢董事長

法院名稱:最高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2年度台上字第1727號

2.事實發生日:102/05/1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王貴賢先生違反證券交易法規定中關於

發行人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提請上訴後,經最高法

院予以駁回。

4.處理過程:當事人已委任律師依法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

並無影響,股東權益未受損害。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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