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公告

宏泰人壽:依財務會計準則第34號公報之規定認列減損損失8,558,418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5/16

2.發生緣由:針對帳列於以攤銷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具減損跡象者,進行現金

‌

流量測試之減損評估,其測試結果顯示減損損失金額合計為8,558,418元。

上述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3.因應措施:依財務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公報之規定立即於102年5月之

‌

自結報表中認列減損損失8,558,418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
    Empty
    Emp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