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鼎國際: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2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101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3,730,890元,每股10元,計發行新股2,373,089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2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507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二、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三、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四、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五、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七、F401010國際貿易業。
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九、I501010產品設計業。
十、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十一、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00號9樓。
(四)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股份總數47,461,792股,每股金額10元。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94年2月16日訂立,102年6月21日第7次修訂。
(七)原定股份總數,或增加資本後股份總數中已發行之數額及其金額:
1.原定股份總數80,000,000股,已發行47,461,792股。
2.增加資本後:股份總數80,000,000股,實收資本總額498,348,810元,股份總數49,834,881股,每股金額10元。
(八) 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發行新股總數2,373,089股,每股金額10元。
2.其他發行條件: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股東配發之新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現金按面額承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股份相同。
(九)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變更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四、本公司訂定102年8月18日為除權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2年8月14日至102年8月18日停止辦理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必請於102年8月13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前親臨或以掛號郵寄(郵寄以102年8月13日寄達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權利。
五、現金股利訂於102年9月17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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