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大營建:更正發行新股、公司債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股利前辦理之公告(公司法第252及273條)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8 11:17
更正公告募集及交付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依據:
一、本公司104年7月30日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4年 08 月 26 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1819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債券名稱: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公司債」)。
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0%。
五、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發行期間三年期,除依轉換辦法轉換、賣回或贖回外,到期時以現金一次還本。
六、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一)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
(二)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三)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七、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強化財務結構。
八、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300,000,000元 。
九、公司債發行價格:每張債券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額定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整,分為3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1,725,000,000元整,分為172,500,000股。
十一、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截至104年6月30日止,為新台幣2,781,140仟元整。
十二、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十三、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日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處,其他約定事項請參閱契約。
十四、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合作金庫銀行東台北分行,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325號。
十五、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
十七、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本公司債由泰國盤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簽訂之委任保證契約及履行公司債保證義務契約保證。
十八、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九、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二十、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一、董事會之議事錄: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二十二、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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