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遭漢奸索賠60萬 被告公號未出庭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1-07 12:34
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被“漢奸”“賣國賊”,周杰倫起訴微信公號維權案7日上午在朝陽法院開庭。被告微信公號的開辦方北京人和書院無人到庭應訴,該案缺席審理。周杰倫方在庭上表示其並沒有過自己是日本人后裔,公號內容為杜撰。
案件上午9點10分開庭,周杰倫本人未出席庭審。其代理人稱,今年6月4日,周杰倫發現北京人和書院在其名為“微秀生活”的微信公號登載了一篇名為“打到日本漢奸周杰倫,他是賣國賊:下十八層地獄吧。天會收你的”文章,文中出現周杰倫稱自己不是中國人是台灣人,以及祖父祖母曾經都是日本人這樣捏造的事實,更出現了“日本漢奸”“賣國賊”“下十八層地獄”“一坨屎”以及“賊眉鼠眼”等惡毒詞語。
周杰倫認為,整篇文章充斥對他的惡意中傷和侮辱,全篇荒誕不羈,公然捏造事實醜化周杰倫的人格。這種行為是對周杰倫人格的踐踏,對其形象的抹黑。北京人和書院的行為給其名譽和身心都帶來了極大的傷害。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制止不法行為,故訴至法院,要求北京人和書院刪除詆毀、侮辱周杰倫的不實微信信息,停止侵害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在公共媒體向周杰倫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精神損失10萬元。
目前該公號已被注銷,而周杰倫會被在公號文章中漢奸、賣國賊,是因為該文章稱周杰倫曾公開表示自己是日本人后裔。庭審中,原告稱這均是公號無中生有,周杰倫並未自己是日本人的后裔,文章中稱周杰倫為四川地震就捐款5萬,但事實上周杰倫曾捐贈幾百萬。
因被告缺席審理,該案庭審半小時結束,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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