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伸科:本公司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1/07
2.公司名稱:智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6.報導內容:............今年首季營收將有年增10%以上的實力。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不作任何財務與業務預測,此報導純屬媒體預估。
(2)財務報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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