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電機: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櫃檯買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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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一﹑本公司一○二年四月十五日第二十三屆第七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二年五月十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818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債之利率:固定年利率3.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一)還本方式:三年期,到期乙次還本。
(二)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付息金額依每張債券面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債券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營業日給付本息,不另計付利息。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金、利息者,不另計利息。
(三)期限:三年期。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將由營業收入或銀行借款、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 本公司債因未設立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式。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用途及運用計劃:籌措長期穩定資金,資貸海外子公司作為營運資金,以降低匯率風險,強化財務結構。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台幣 2,542,100 仟元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截至一○二年四月十二日止,額定資本 3,030,550 仟股,每股面額10元整,實收資本額 18,727,172,460 元整,已發行 1,872,717,246股
。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38,220,115 仟元整。(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一﹑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銀行:無。
十三、承銷機構:無。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及名稱:無。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無。
十六、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債委託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東分行代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債券所有人。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並預訂於一○二年五月二十日發行,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於發行當日將本公司債直接撥入承購人指定之集保專戶。
二十一、有關本債券其餘發行條件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暨櫃檯買賣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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