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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億元最貴壟斷單開出

鉅亨網新聞中心


晨報訊(記者 韓元佳) 總價值達4.49億的反壟斷單正式開出,茅台、五糧液終於因為價格壟斷而付出巨額代價。這也是迄今為止中國政府對國內企業開出的最貴一張反壟斷單。

昨日,貴州省物價局發布公告,貴州省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自2012年以來,通過合同約定對經銷商向第三人銷售茅台酒的最低價格進行限定,對低價銷售茅台酒的行為給予處,達成並實施了茅台酒銷售價格的縱向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規定,排除和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鑒於以上事實,對該公司依法處以2.47億元的款。與此同時,四川省發改委依據《反壟斷法》對宜賓五糧液酒類銷售有限責任公司限定全國經銷商向第三人轉售商品最低價格,與經銷商達成並實施白酒銷售價格縱向壟斷協議的行為進行了處,款金額為2.02億元,為公司2012年度銷售額的1%。


貴州茅台於昨日晚間發表公告表示,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已於22日接到貴州省物價局的《行政處決定書》,該認定書限公司自收到該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2.47億元款上交國庫,但貴州茅台並未表示是否會申請行政覆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但五糧液則在公告中明確表示,公司接受四川省發改委的行政處決定,不申請行政覆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酒類銷售公司將查找不足,積極整改。

同為觸犯《反壟斷法》,為什麼處茅台和五糧液的機構卻不一樣?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興對記者表示,國家發改委是執行反價格壟斷的主管部門。省級發改委和物價局都有權力在國家發改委的授權下對價格壟斷行為進行處。但由於我國不同省份之間的行政機構職責內容存在差異,因此會出現不同的處單位。

■新聞連結

中國已多次開出反壟斷單

酒業巨頭茅台和五糧液獲得的這張金額達4.49億的單,再次刷新了我國政府開出的反壟斷單紀錄。

2011年11月9日,發改委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進行反壟斷調查,這是我國第一次針對壟斷央企發起的反壟斷調查。由於兩家企業的高額利潤,依據《反壟斷法》處在1%到10%的範圍內,中國電信、中國聯通面臨數億到數十億的款。但最終,國家發改委鑒於兩家公司認錯並承諾整改,終止了對這兩家企業在寬頻接入上的反壟斷調查。

2011年11月14日,山東兩家藥企因非法控制復方利血平原料藥,接到了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更名為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以后開出的第一張單,其中山東順通被687.7萬元,山東華新被15.26萬元,兩家藥企共被款超過700萬元。

2013年1月,三星、LG等六家境外企業因液晶面板價格壟斷被3.53億。這是發改委開出的首張針對外企的單。

晨報記者 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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