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新聞】政府稱換樓客可半年內退稅,提早批預售樓花同意書有風險
鉅亨網新聞中心
政府訊息人士表示,首次置業及換樓自住的本港永久居民,不受今次新措施影響,例如手持住宅物業人士,購買新住宅單位簽訂臨時合約後6個月內,將原有物業出售所簽的臨時合約,向稅局遞交並申請退稅,即可退回相關稅款,而所有購買非住宅人士均需繳納1.5%稅款。
至於有提議提早批准預售樓花同意書,該人士指該想法有諸多風險,並不簡單,市民認為政府在批核預售樓花同意書的把關有效,但政府及市場無法擔保項目會否爛尾,若爛尾則將對置業者造成損失。
該訊息人士稱,2005-2010年前非住宅買賣完成後2年內轉手的比率約26%,2011年則升至36%,有見短炒有上升趨勢,因此推出措施針對非住宅市場。(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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