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力美:公告本公司101年度股東會年報更正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23

2.公司名稱: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度股東會年報第45頁中,漏列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及第200及201頁的”經營結果”文字應改成”財務績效”重新更正後申報。

6.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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