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晶: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7 17:12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07
2.公司名稱: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通知辦理
8.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之基本資料公告如下:(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1)項目 最近一月(104年7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 1,400 -33%
稅前損益 -183 132%
本期淨利 -183 132%
每股盈餘(元) -0.06 132%
最近一月(104年7月)財務數字係本公司IFRS合併自結,尚未經會計師核閱簽證。
(2)項目 最近一季 (104/Q2) 與去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 4,128 -49%
稅前損益 -749 194%
本期淨利 -852 183%
每股盈餘(元) -0.25 183%
最近一季 (104/Q2)財務數字係IFRS合併資訊,經會計師核閱簽證。
(3)項目 最近四季累計(103/Q3~104/Q2)
營業收入 21,332
稅前損益 -1,253
本期淨利 -1,386
每股盈餘(元) -0.42
最近四季累計(103/Q3~104/Q2)財務數字係IFRS合併資訊,經會計師核閱簽證。
二、本公司營運正常,公司股票價格係由市場機能決定,與內部人並無關聯。
三、本公司並無「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
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四條所列重大訊息情事。
四、本公司之重大訊息未達「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
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1條各款標準,不須召開說明記者會。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