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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力: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更新八-1項每仟股認購股數)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2年7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合計新台幣4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6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3381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經102年7月10日董事會決議,每股新台幣48元溢價發行。

三、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巿中壢工業區吉林北路二號。


2.公司名稱:高力熱處理工業(股)公司

3.所營事業:

(一)CA02010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二)CA02090金屬線製品製造業。

(三)CA0299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四)CA03010熱處理業。

(五)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

(七)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八)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九)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十)CD01060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十一)CP01010手工具製造業。

(十二)F106010五金批發業。

(十三)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十四)F401010國際貿易業。

(十五)E599010 配管工程業。

(十六)E601010 電器承裝業。

(十七)E601020 電器安裝業。

(十八)E604010 機械安裝業。

(十九)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四、原已發行股份總額:原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億元,分為1億股。實收資

本額為新台幣698,941,080元,分為69,894,108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

名普通股。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應選九人(其中一人於102.05.22辭任),監

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七、定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59年10月12日,第三十次修訂為民國

101年6月20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下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600,000股供本

公司員工認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 計

4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75%即3,0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按102年6月20日經股東常會決定盈餘分派案

之預計除權、息前股本69,894,108股計算,每仟股認購42.92207291股,認

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如俟後本公

司已發行股數因轉換公司債轉換而有增加,每仟股得認購股數將依實際增發

股數調整)。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之股份總額為新台幣773,888,130元分為77,388,813股。

十、本次增資計劃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並因應營運成長所需資金,以強化公司整

體財務結構及資金週轉能力。

十一、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採無實體發行,將採有價證券帳簿劃撥配發。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本公司此次發行無實體免股票簽證。

十三、股款繳納期限: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期限:102年8月7日至102年9月9日

請持本公司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逾期未繳

納者,視為自動放棄認購權利。

十四、代收股款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及各其分行

十五、主辦公開承銷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

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newmops.tse.com.tw)。

十七、本公司董事會訂定102年8月3日為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102

年7月30日至102年8月3日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

者,務請於102年7月29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巿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

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登記,郵寄者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

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

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十九、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

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報

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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