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地下水污染檢查 88家企業被罰613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每經實習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隱蔽性強的地下水污染問題幾經周折,涉及的排污企業正逐步揭開面紗
中國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昨日(5月9日)向媒體通報,環保部於2月下旬至3月開展華北平原排污企業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檢查涉水排污企業25875家,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558件。本次檢查發現有55家企業存在利用滲井、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排放、輸送或者存貯污水的違法問題。80家企業的違法問題已經立案,正在履行處罰程序;88家企業處以罰款,總額達613萬餘元。
從環保部公佈的《2013年第一季度重點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情況》來看,一季度共處理13件重點環境污染事件。其中,華北平原獨佔4件,且均與污水排放相關。
據瞭解,對華北平原地區地下水造成威脅的企業主要是家禽養殖企業、重金屬企業、化工企業等。經濟生活中不斷暴露出來的企業污水偷排的現象,折射出了企業污水違法排放監管不易。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法案室副巡視員王鳳春認為,地下水污染的常規檢測比較複雜,目前,我國尚缺乏完整的地下水監測體系,需要進一步完善基礎性的工作。
據瞭解,與生活污水排放、固體污染物滲透等相比,重點企業的污水排放的監控相對比較容易,也是地下水污染首先需要杜絕的源頭之一。同時,由於地下水存在一定的流動性,因此,解決地下水污染問題,排污企業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工作將不可能僅侷限於華北平原。
造成一些企業敢於違法排污的一個主要原因在於違法成本不高,從此環保部公佈的對88家企業處罰金額上看,平均每家企業不足7萬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周宏春認為,現在的處罰力度對於一些違法排放企業太輕描淡寫,應該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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