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力:更正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原股東認股比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18
2.公司名稱:高力熱處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修正原股東之認購比例
6.因應措施:更正原股東認股比例,為每仟股認購42.92207291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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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18
2.公司名稱:高力熱處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修正原股東之認購比例
6.因應措施:更正原股東認股比例,為每仟股認購42.92207291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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