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大立光電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7 09:41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06
2.公司名稱: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
6.報導內容:
蘋果日報報導:(前略)..今年EPS(每股純益)調降1%
至170.08元,2016年EPS調降5%至184.76元。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提供財務預測等資訊。
有關營收與每股純益的實際數據,
以日後公司依規定定期公告供投資人為參考依據。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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