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17
2.公司名稱: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用於轉投資國內或海外事業之效益(更正前):
公司名稱及地區-旭利安製藥公司 台灣
主要營業項目-製造及銷售西藥業務
投資金額-1,175,000仟元
投資股數-117,500
持股比例-100%
目的及效益-空白
(2)用於轉投資國內或海外事業之效益(更正後):
公司名稱及地區-旭利安製藥公司 台灣
主要營業項目-製造及銷售西藥業務
投資金額-620,000仟元
投資股數-62,000,000
持股比例-100%
目的及效益-預計107年度至110年度認列旭利安之投資收益分別為363,500仟元、
1,068,000仟元、984,600仟元及1,013,100仟元。
6.因應措施:經交易所重新開放後更正內容。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