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分派101年度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102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分派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0.4元,及以盈餘新台幣254,882,11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5,488,211股,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504號函通知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塑膠及其所需原料之製造。
(二)塑膠加工品之製造。
(三)塑膠加工品所需化學品之製造。
(四)印花及壓花滾筒之製造。
(五)化工機器設備(含氯乙烯單體整廠設備)之技術服務(含設計安裝)、製造及銷售。
(六)以上各項產品之運銷與委託加工業務。
(七)有關以上各項業務之研究推廣服務等事項。
(八)F107110石油化工原料批發業。
(九)F207110石油化工原料零售業。
(十)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424,803,528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37號12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任期三年,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定章程年月日:本章程訂定於民國53年2月28日,第45次修正於民國102年6月13日。
七、分公司:無。
八、增資後發行之股份數額及其金額:450,291,739股,全額發行。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4,502,917,390元。
九、發行新股總數:25,488,211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他發行條件如左:
(一)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率計算,每一千股配發盈餘轉增資股60股。
(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三)原股東持有股份尾數不足配發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湊足整數配發,未拼湊部分統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票面金額認購後,以現金分派之。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裕營運資金。
十一、簽證機構:本公司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69,921,411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計,故現金股利發放總額以實際配發金額為準。現金股利預計於102年8月30日發放,除經登記以匯款方式領取者外,其餘均以支票掛號郵寄,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應發股利不足新台幣25元(含)者,以同額郵票代之。
肆、本公司經一0二年第四次董事會決議訂定102年8月5日為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同年8月1日起至8月5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7月3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三號十樓,電話:02-2650-3773)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掛號郵寄過戶者,以至102年7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部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伍、本次盈餘轉增資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陸、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分別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秀椿及韋亮發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簡易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后。
柒、財務報告以會計師查定數為準,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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